
如今,随着社会发展,医疗设备越来越完善,看得起病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依然避免不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日益严峻的医患关系,带来了很多不可避免的医疗纠纷官司,那么医疗纠纷的司法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喵小妹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立案
立案是启动诉讼的第一步,需要具备的条件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落实到材料上,一般是:
1、起诉状(原告需手写签字按手印)。
2、原告本人身份证;如果原告死亡,权利人需要提供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3、被告信息。因为医疗官司被告往往是医院,其所在地比较明确,属于哪个法院管辖也比较明确。因此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再需要原告提供被告的信息,只要提供个名字就行。也可以从医院所在地卫生局的网站上查询医院的注册信息。
4、证明诊疗关系及侵权行为的证据。医疗案件比较特殊,立案时提交病历资料作为证据。
5、准备诉讼费。
二、举证
作为患方,在医疗案件的举证上主要是针对赔偿项目进行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的。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医疗费、后续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认真阅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进行准备。
三、开庭
就病历等证据进行一下质证,委托鉴定。
四、选鉴定机构
开完庭一段时间后,法院的技术室往往会通知医患双方选择鉴定机构。如果能协商就协商,协商不成就抽签。
这里有这么一点,如果涉及的医院比较大,我们的经验还是到跨省鉴定。去北京或者上海的比较大鉴定机构。尽管医院也可能会拐着弯儿找上关系,但一则拐上个弯医院的工作力度就有限了,二则这些大的鉴定机构还是顾及名声的,不会乱来。
五、参加听证会
这是医疗诉讼最核心的环节。医疗诉讼的鉴定结论决定了整个诉讼的结果。法官或许可能在程序上对某一方有所照顾,但涉及过错责任额划分上,其一般不会严重背离鉴定责任。因此,有人说“鉴定意见书”是半个“判决书”。
鉴定会的听证会就万分重要。患方在参加听证会之前一定要将院方的病历分析透彻,将问题找出,既不可漫漫而谈,也不要宣泄情绪,做到有理有据有条理。同时分析一下院方会从哪几个角度辩解(如出现并发症、已经告知、已经签字、技术达不到、家属不配合等等),然后提前制定好应对方法及说辞。
六、再次开庭
此时鉴定结论已经作出,患方主要是记得依据鉴定结论变更诉讼请求。记得在开庭前十五天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不然被告当庭要答辩期,可能导致无法开庭。
综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经对医疗纠纷的司法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很多的医疗纠纷并不完全的医护人员的责任,病人家属应该也多多理解医生,在治疗后严格按照医嘱,配合医生治疗,相信以后的医患关系会越来越好。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小伙伴咨询喵小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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