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后,需要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就需要进行诉讼赔偿了。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从而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则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那么医疗事故和解赔偿走什么流程呢?喵小妹将为您详细解答。医疗事故和解赔偿的流程是索赔的第一步骤,具体该如何处理,我们来看一下。
一、医疗事故索赔争议和解的程序
1、申请
(1)正式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3)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按条例规定对申请进行审查,10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审查内容为:管辖范围,申请人资格,时限,是否进入素所那个程序或调解结案等。
3、通知
将受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移交
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移交市医学会组织首次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鉴定
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市卫生局对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
6、鉴定结论
审核后得出相应的鉴定结论。
7、调解
经鉴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签署调解委托书,按自愿原则和条例规定,就赔偿进行调解。
8、结案
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本案进入法律程序。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1、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3、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三、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医疗事故和解赔偿走什么流程这一问题的相关事项,内容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索赔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同时提交相应的材料,特别是鉴定报告,是一项非常有利的证据,因为赔偿的数额也是会依据事故等级、医疗机构的责任程度、以及因果关系来确定的。如需更多帮助,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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