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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生活猫 > 民生政策 > 医疗 > 医疗期的期限多长

医疗期的期限多长

来源:生活猫整理 2019.08.03 阅读:587次

医疗期是国家为了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颁布施行的,但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清楚,今天,喵小妹就带大家一起看了解一下关于医疗期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医疗期?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二、法律规定的医疗期,可以有多长?

医疗期长短的计算不仅跟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关,还跟员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有关联。就是不仅要考虑在本单位工作了多长时间,还考虑在别的地方已经工作多久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员工的医疗期是少达3个月、多达24个月。

医疗期为3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6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

9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

12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

18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

24个月的: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

三、在医疗期内,工资如何发放?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各地医疗期内工资的计算依据,可能跟医疗期的长短、连续工龄的长短、本人的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如果对发放的数额有争议,需要计算出最终的发放工资是多少,建议联系律师。

四、医疗期满后,员工应得到哪些保护?

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去工作的,如尚未痊愈,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解除后还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残疾或认定疾病难以治疗,医疗期后经过鉴定,劳动能力为一至四级的,不得已离职后能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分为10个伤残等级,1级最重,10级最轻)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通过喵小妹的整理,相信大家都已清楚了医疗期的相关问题,但在医疗期的待遇、工资方面,各单位、地区的标准还是有一定的差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还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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